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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香港公司注册处最新规定,自2018年3月1日起,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公司(上市公司除外)须在其注册办事处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以供香港执法人员查阅。(执法人员包括:公司注册处、香港海关、香港金融管理局、香港警务处、入境事务处、税务局、保险业监管局、廉政公署、证券和期货事务监察会等部门)。[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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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公司税务网 > 新闻资讯 > 内容

        香港印花税计税方法

        2014-05-16 11:32:12 来源: 香港公司税务网 有人参与 [大][中][小][打印]

        香港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1.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2.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
         
        免税情况:
        1.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
          (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
          (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
          (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
          (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
          (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
          (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
          (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
          (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2.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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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延伸阅读:
      • (2014-05-13)香港永久居民买房可豁免印花税
      • (2014-07-17)香港通过双倍印花税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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